央廣網貴陽1月8日消息(記者孟海)據貴州省教育廳消息,近日出臺的《貴州省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經費財政撥款制度實施意見》規定,從2019年春季學期起,貴州省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經費每年財政撥款標準原則上不得低于700元,確有困難的地區最遲于2021年達到此標準。
按照要求,各地要根據當地財力情況,在不低于最低撥款標準的前提下研究制訂本地區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經費財政撥款標準。各地原有生均撥款標準及其他形式撥款標準高于省定撥款標準的,不得降低標準。
實施意見明確,按照相關法律要求和高中教育“分級管理、分級負責、地方為主、政府統籌”的管理體制,地方政府是建立完善普通高中生均財政撥款制度的責任主體。省級負責建立和落實省屬學校生均公用經費標準,并統籌推動全省建立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經費撥款制度,市(州)、縣(市、區、特區)級負責建立和落實本地區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經費撥款制度,所需資金納入本級公共財政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