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5月7日消息 5月7日,國家金融監管總局披露關于籌建興銀金融資產投資有限公司的批復,同意興業銀行籌建興銀金融資產投資有限公司(名稱暫定)。批復指出,興業銀行應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要求辦理籌建事宜,自批復之日起6個月內完成籌建工作。興銀金融資產投資有限公司的籌建工作接受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的監督指導,籌建期間不得從事金融業務活動。籌建工作完成后,興業銀行應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向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提出開業申請。
在7日的國新辦新聞發布會上,國家金融監管總局局長李云澤指出,將著力深化現有試點,積極拓展新模式,健全同科技創新相適應的科技金融體制。舉措之一就是擴大股權投資。李云澤表示,金融監管總局支持符合條件的全國性商業銀行設立金融資產投資公司,近日即將陸續批復,推動加大對科創企業的投資力度。
編輯:馬文靜
更多精彩資訊請在應用市場下載“央廣網”客戶端。歡迎提供新聞線索,24小時報料熱線400-800-0088;消費者也可通過央廣網“啄木鳥消費者投訴平臺”線上投訴。版權聲明:本文章版權歸屬央廣網所有,未經授權不得轉載。轉載請聯系:cnrbanquan@cnr.cn,不尊重原創的行為我們將追究責任。

關注精彩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