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閩新政為遠洋漁業“輸血” 轉場漁船每艘最高油補50萬元
2015-06-09 12:23:00 來源:央廣網
央廣網福州6月9日消息(記者張希達 通訊員王洪亮)福建省政府日前出臺了進一步加快遠洋漁業發展的五條措施,以應對相關入漁國漁業政策大幅調整對我遠洋漁業造成的影響。
扶持漁船改造轉產。福建省將對受入漁國漁業政策重大調整影響、實施作業方式技術改造、繼續留在原入漁國生產的遠洋漁船,每艘補助20萬元。
扶持漁船轉場生產。鼓勵因受入漁國漁業政策重大調整影響的遠洋漁船實施轉場生產。對經農業部批準轉場入漁后的遠洋漁船,利用漁船油補資金,根據轉場航程等因素,每艘給予一次性油耗補助20萬元~50萬元。
強化信貸支持。福建省政府支持各銀行業金融機構進一步加強信貸資金的組織和調度,推動遠洋漁業信貸規模的穩定增長,并要求對能維持正常經營的企業,不能隨意抽貸、壓貸。
優化通關監管。在保證海關稅收安全的情況下,對于誠信可靠的遠洋漁業企業因自捕水產品產地原因繳納保證金的,可由金融機構向海關提供保函后直接予以通關。
鼓勵引進遠洋漁業人才。對遠洋漁業企業從境外聘請專業人員擔任金槍魚圍網、金槍魚延繩釣、秋刀魚舷提網、中上層圍網等作業漁船船長,聘用期及實際在職均超過一年的,補助遠洋漁業企業每人每年10萬元。
編輯:朱琪
關鍵詞:福建;遠洋漁業;漁船;油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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