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濟南8月4日消息(記者桂園)據山東省紀委監察廳網站消息,近日,山東省紀委通報5起扶貧領域不正之風和腐敗典型問題。這5起案件是:
鄆城縣唐廟鎮、李集鎮8個村違規發放、虛報冒領扶貧款物等問題。2014年,鄆城縣唐廟鎮江樓村、興隆村、李莊村和李集鎮楊集村、北李樓村、田河涯村、仲堌堆村共7個村依據省貧困村評定標準,識別出貧困戶514戶,申請上級財政扶貧開發資金215萬元。2015年10月至2016年1月,上述7個村按照514戶范圍發放扶貧資金和用扶貧資金購買的小尾寒羊。2016年5月,審計發現514戶中有273戶為非貧困戶,其中唐廟鎮3個村向144戶非貧困戶違規發放扶貧資金67.792萬元,李集鎮4個村向129戶非貧困戶違規發放扶貧羊548只、價值43.84萬元;仲堌堆村黨支部原書記仲曉田優親厚友,違規將6只扶貧羊發放給非貧困戶親屬,價值4800元。
另外,唐廟鎮楊潭村黨支部原書記楊書立提供虛假購銷協議,該村套取核桃樹種植扶貧項目資金30萬元,其中6.59萬元用于購買核桃苗,余款至審查時一直閑置。2016年11月,仲曉田、楊書立分別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江樓村黨支部書記江保華、興隆村黨支部書記劉宗雷、李莊村黨支部書記李玉賀、北李樓村黨支部書記李宗朝、楊集村黨支部書記徐長偉、田河涯村黨支部書記田忠華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規違紀資金收回用于其它扶貧項目。因未能正確履行工作職責,對相關違紀問題監管不到位,鄆城縣農業局原黨組成員、扶貧辦主任姬生斌和扶貧辦辦公室原副主任王修起、工作人員梁金柱,鄆城縣農業局黨組書記、局長孫萬文,鄆城縣財政局農業資金管理辦公室主任湯云英,唐廟鎮黨委副書記、鎮長徐福友和副科級干部劉彥強,李集鎮黨委副書記、鎮長張建和副科級干部吳玉才等9人,分別受到紀律處分或誡勉談話處理。
濟陽縣垛石鎮布家村黨支部原書記李吉文、村委會原主任馬吉紅違規分配、套取扶貧資金問題。2015年10月,李吉文在明知濟南市財政下撥的專項扶貧資金應用于扶持貧困戶建設蔬菜大棚情況下,仍提議并違規決定將專項扶貧資金發放給該村所有建棚戶,并決定由非貧困戶自己聯系和冒充貧困戶,致使6萬元專項扶貧資金被違規發放,其中李吉文、馬吉紅冒用貧困戶名義,分別套取2萬元和1萬元用于個人生活開支。2017年6月,李吉文、馬吉紅分別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司法機關依法追究2人刑事責任,違紀所得予以收繳。
東平縣沙河站鎮村鎮建設服務隊騙取、截留私分危房改造補貼款問題。2012年至2014年,時任沙河站鎮村鎮建設服務隊隊長兼城鎮綜合執法中隊隊長高德民,副隊長馬傳嶺及工作人員吳緒方、孫振華利用職務便利,冒用6個村9戶群眾名義騙取危房改造補貼款11.77萬元,截留8個村14戶群眾危房改造補貼款7.91萬元,并將上述款項據為己有,其中高德民7.34萬元,馬傳嶺4.88萬元,吳緒方5.47萬元,孫振華1.99萬元。2016年11月,高德民、馬傳嶺分別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吳緒方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和辭退處理,孫振華受到辭退處理;4人均被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違紀所得予以收繳。2017年6月,因未能正確履行工作職責,對相關問題監管不到位,沙河站鎮分管村鎮建設服務工作的副科級干部王文廣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棗莊市嶧城區古邵鎮東官莊村黨支部原書記張體臣違規申報貧困戶、違規分配和侵占扶貧款物問題。2014年,張體臣明知其妻不符合貧困戶標準,仍違規將其作為貧困戶上報。2016年6月和7月,張體臣在該村組織實施生豬和山羊養殖扶貧項目時,違規處置扶貧資產,致使該村13戶非貧困戶領養豬仔99頭,價值11.04萬元;584名非貧困人口領取山羊款9.25萬元。其中,張體臣違規領取豬仔8頭和山羊2只,價值9812元。2017年5月,張體臣受到留黨察看二年處分,違紀所得予以收繳。
陽谷縣十五里園鎮葛堤口村原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葛邦燦違規分配侵占扶貧羊、違規收取押金問題。2014年4月,葛邦燦擅自決定將用扶貧款購買的81只羊分配給27戶非扶貧戶,價值10.53萬元;其中葛邦燦領取3只羊,價值3900元。在分配扶貧羊過程中,葛邦燦違規向養羊戶收取押金共計5萬元。2017年2月,葛邦燦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違規收取的押金全部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