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深圳10月23日消息(記者鄭柱子)10月22號,深圳正式公布《關于勇當海洋強國尖兵 加快建設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的決定》!稕Q定》以建設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為總綱,確定“三個階段目標”。計劃到本世紀中葉,實現海洋發展達到全球一流水平,全面建成全球海洋中心城市。
黨的十九大報告中提出“堅持陸海統籌”,《全國海洋經濟發展“十三五”規劃》明確:推進深圳、上海等城市建設全球海洋中心城市。深圳率先在全國發布建設“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的相關決定,涵蓋了海洋產業、科技、空間、生態、文化和全球治理等海洋涉及的各個領域,明確了深圳未來30年的海洋發展方向。
根據深圳市公布的《關于勇當海洋強國尖兵 加快建設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的決定》,到2020年,深圳市海洋經濟實現高質量增長;到2035年,重點提升在亞太地區海洋領域的影響力;到本世紀中葉,實現海洋發展達到全球一流水平,全面建成全球海洋中心城市,成為彰顯海洋綜合實力和全球影響力的先鋒。
深圳將從實現海洋經濟跨越發展,構建海洋科技創新體系,凸顯海洋城市文化特色,提升海洋綜合管理能力,積極參與全球海洋治理五個方面推動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建設;將推動海洋工程裝備、海洋電子信息、海洋生物醫藥、海洋新能源等產業發展,促進海洋金融要素集聚、共建深港國際航運中心,從而推動海洋產業集聚發展,提升海洋經濟在全球的影響力。
該《決定》還提出,要加強粵港澳大灣區合作,拓展藍色經濟空間。推動大空港地區海洋新城及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建設,打造海城協調、產城融合的西部海洋科技走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