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濟南12月4日消息(記者桂園)山東省政府辦公廳近日公布的《山東省打好黑臭水體治理攻堅戰作戰方案(2018—2020年)》中提出,山東將全面推行排污許可證制度,對工業企業、畜禽養殖、污水集中處理等固定污染源核發排污許可證,落實企業治污責任,強化證后監管和處罰。
作戰方案提出,2018—2020年,各市政府負責黑臭水體治理,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每年開展一次全省設區的市黑臭水體整治環境保護專項行動。重點檢查實質性措施落實、整治成效、企業及污水處理廠達標排放等方面存在的問題,推進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態修復等措施落實情況,鞏固治理成果。通過專項行動形成問題清單,移交各市政府限期整改,建立銷號制度,整改情況向社會公開。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聯合開展后續核查督辦,對整改不及時、不到位的進行通報、約談,約談后仍整改不力的,納入環境保護督察范圍。
山東要求,要強化排污單位污水排放管理,特別是設區的市黑臭水體沿岸的工業生產、餐飲、洗車、洗滌等排污單位的管理。對污水未經處理直接排放或不達標排放導致水體黑臭的相關單位和工業集聚區嚴格執法,嚴肅問責。2019年底前,山東各設區的市建成區全面實施污水處理廠持證排污,其中濟南、青島市建成區污水處理廠提前一年完成。2018年底前,濟南、青島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消除比例高于90%。到2020年,其他設區的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消除比例高于90%,縣(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消除比例達70%,農村生產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