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貴陽12月19日消息(記者孟海)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高等學校所屬企業體制改革的指導意見》精神,逐步落實高校與下屬公司剝離的要求,貴州省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貴州省高等學校所屬企業體制改革工作實施方案》。方案明確,逐步推動高校與下屬企業剝離,各高校對與教學科研無關的企業,可按照國有資產管理相關程序,整體劃轉到有國有資產監管機構監管的國有企業或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也可依法依規采取其他方式脫鉤。
劃轉、轉讓企業原則上不得再冠用校名,應在劃轉、轉讓的同時辦理名稱變更手續。高校原則上不再新辦企業,清理規范后沒有保留企業的高校,要關閉注銷所屬資產經營公司。高校所屬企業無償占用學校資產的,應盡快清理、退回或經評估合理作價有償使用,不宜納入企業管理的各類資產一律回歸高校統一管理。
方案提出,貴州大學、貴州財經大學為第一批試點學校,在2018年12月底前制定實施方案,2019年底前基本完成改革任務。貴州師范大學、貴州民族大學、貴州醫科大學、貴陽中醫學院、遵義醫學院、貴州師范學院、貴州理工學院、貴州商學院為第二批試點學校,在2019年4月底前制定實施方案,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改革任務。其他省屬高校(含高職院校)和市(州)所屬高校(含高職院校)于2020年開展高校所屬企業改革工作,及時制定實施方案并經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報財政部門等履行國有資產監管職責的機構審批后分步實施,2022年底前基本完成改革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