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貴陽12月27日消息(記者孟海)貴州省人民政府網站12月27日公布了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已交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問責情況。截至目前,根據查明事實,對120名責任人員進行了問責處理,其中,廳級干部21人,縣處級干部51人,鄉科級及以下干部48人。給予黨紀處分25人、政務處分61人、誡勉談話37人、組織處理3人、移交司法機關6人;同時,責令43個責任單位向上一級黨委、政府或主管部門作出深刻檢查并督促整改。
據介紹,2017年4月26日至5月26日,中央第七環境保護督察組對貴州省開展了環境保護督察工作,并于2017年8月1日將督察發現的11個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移交我省,要求依法依規進行調查處理。貴州省委、省政府于反饋會當天即成立了由省委書記和省長任雙組長的貴州省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并明確省紀委省監委牽頭成立責任追究組,督促各地相應成立責任追究機構等,嚴格按照“實事求是、時人時事、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原則,依法依規、分級分類開展11個移交問題線索的調查處理和責任追究工作,堅持以責任追究倒逼履職盡責和督察整改,堅決查處生態環境保護方面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以及損害生態環境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