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天津5月2日消息(記者褚夫晴)近日, 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印發《關于在北京市、河北省租賃保障性租賃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有關政策的通知》,支持職工解決基本住房問題。全文如下:
附:《關于在北京市、河北省租賃保障性租賃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有關政策的通知》政策解讀
一、本次政策出臺的背景和依據是什么?
為落實京津冀協同發展要求,支持職工解決基本住房問題,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出臺了《關于在北京市、河北省租賃保障性租賃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有關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二、《通知》的目標任務是什么?
支持有相關需求的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在北京市、河北省租賃保障性租賃住房。
三、《通知》的主要內容是什么?
天津市繳存職工在北京市、河北省租賃保障性租賃住房,可參照在天津市租賃保障性租賃住房提取政策提取住房公積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通過全國住房公積金監管服務平臺向房屋所在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核實租房行為真實的,職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每月提取金額合計不超過月實際租金。
四、《通知》的涉及范圍是什么?
《通知》適用于在北京市、河北省租賃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
五、《通知》的執行標準是什么?
1、執行時間:《通知》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2、執行對象:天津市繳存職工在北京市、河北省租賃保障性租賃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提取住房公積金業務,按《通知》規定執行。
六、需要注意的事項有哪些?
1、職工及配偶有未結清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只能辦理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提取、償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提取、按月償還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本息提取業務。
2、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逾期的,職工及配偶只能辦理償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提取業務。
七、關鍵詞
租賃保障性租賃住房:《通知》中的“租賃保障性租賃住房”是指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向保障性租賃住房所在地有關部門核實確定的租賃保障性租賃住房行為。
八、《通知》推出了哪些惠民利民舉措?
天津市繳存職工在北京市、河北省租賃保障性租賃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與在天津市租賃保障性租賃住房享受相同政策。
九、新舊政策差異
《通知》為新出臺的政策,此前天津市沒有在異地租賃保障性租賃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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