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南方日報報道,27日,廣州市公積金中心發布《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于簡化租房提取手續的通知》,將簡化住房公積金租房提取手續。即日起,職工在廣州市無自有產權住房,以租房自住條件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無需再提供個人及家庭名下無自有產權住房的證明。
值得關注的是,若職工未能提供租賃合同和發票,以每月提取600元用于支付房租的,可申請辦理定期自動轉賬(每半年轉賬一次)。
具體申請資料包括《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本人身份證復印件一份(提供原件用于核對)、職工本人銀行活期存折或儲蓄卡(指定銀行)的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但是,辦理租房提取定期自動轉賬只能本人申請,單位經辦人不能代辦。除提交其他相關資料外,職工本人還需簽訂并提交《住房公積金定期轉賬提取協議書(租房)》(協議書可登陸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站自行打印或前臺領取)即可。
需要提醒的是,職工名下有非居住性質不動產的或者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核查結果與職工實際情況不符的,仍需按原規定提供廣州市行政區域內個人及家庭名下無自有產權住房的證明,前往住房公積金歸集業務承辦銀行網點辦理。